1923年6月,中国共产党第三次全国代表大会在广东广州举行。出席大会的代表30多人,代表全国420名党员。
大会正确估计了孙中山的革命立场和国民党进行改组的可能性,决定共产党员以个人身份加入国民党,以实现国共合作;共产党员加入国民党时,党必须在政治上、思想上、组织上保持自己的独立性。
大会第一次修订党的章程,对二大党章进行了若干修改,首次规定新党员有候补期,党员可以“自请出党”,即自愿退党。
大会选举产生了中央执行委员会,还组成陈独秀任委员长的中央局。
党的三大根据马克思列宁主义的策略思想,结合中国的具体情况,正确地确定了革命统一战线的方针政策,促进了国共合作的形成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