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组织2016年度干部普法考试的通知

发布者: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:2016-12-16浏览次数:80

各科室:

今年是全国第七个五年普法规划开局之年,为推动学校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创新与发展,增强普法教育和普法考试的针对性和实效性,根据济宁市普法办安排,2016年度干部普法考试采取网上测试(集中时间,分散地点)的方式进行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参考人员范围

学校副科级以上干部,中级职称以上人员(不含2016年晋升中级职称者)。

二、报名时间

2016年11月28日—12月7日,参考人员登录济宁市司法行政网(www.jnsfxzw.gov.cn)进行网上报名注册。注册时,要准确填写个人信息,报名注册截止后信息不能修改,逾期系统自动关闭。

三、考试时间

2016年12月24日  9:00—17:00

四、考试方式与地点

考试采用计算机答题。从“2016年度全市干部普法学习考试题库”中随机抽取80道测试题,总分100分。其中单项选择40题,每题1分;多项选择20题,每题2分;判断20题,每题1分。考试时间为60分钟,提交后由计算机自动生成成绩,80分以上为合格。

“2016年度全市干部普法学习考试题库”于11月28日在济宁市司法行政网(www.jnsfxzw.gov.cn)上线,参考人员完成注册后,可自主进行在线学习和模拟考试。12月24日按照时间权限登录济宁市司法行政网(www.jnsfxzw.gov.cn)进行正式考试。

考试地点自主选择。

五、有关要求

(一)今年是干部普法考试网上测试的第一年,各部门、单位要充分认识考试的重要性和必要性,认真组织安排,提醒本部门单位人员按时注册、报名及考试。

(二)凡属参考人员范围的干部都要参加考试,确因特殊情况不能于12月24日参加集中网上考试的人员,由所在部门、单位出具书面说明加盖公章后报送党委宣传(统战)部。不能参加集中考试和考试成绩不合格的人员(低于80分),请于12月30日9:00—17:00再次登录考试平台进行补考,系统于17:00时自动关闭,全市干部普法考试全面截止。

(三)普法考试结束后,考试成绩由济宁市普法办以书面形式通报学校。对不参加考试和考试成绩不合格的人员,在本年度考核中不得评为优秀等次,不得推荐为上一级领导职位的候选人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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